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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学术发展是依法治校的重头
2015-05-25  点击:[]

 依法治校是一项体系庞杂的长久工程。虽然各高校推进依法治校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但培育自由理性、民主法治的大学氛围,探索科学高效、和谐有序的大学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适应中国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适应大学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则应始终是依法治校不懈追求的工作目标。华中师范大学作为一所人文底蕴深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近年来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以章程建设为基础,构建统一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依法治校工作的核心。我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部章程建设双重试点单位,较早启动了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2013年11月16日,《华中师范大学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通过,正式颁布。同时,学校出台《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认真审查和清理校内规章制度。迄今,共清理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342件,其中废止65件、修订164件,保留113件,有效保证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统一规范。
  以保障学术发展为核心,优化科学的依法治校权力架构
  保障学术自由是落实师生主体地位、确保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学校坚持构建以保障学术发展为核心的权力系统,平衡校内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一是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通过制定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与学校“三重一大”规定,明确重大问题由党政领导共同研究,党委集体决策。二是保障教授治学。出台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校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部退出学术委员会,由无行政职务的资深教授担任主任,并将学科规划、职称评聘、发展规划制定以及相关的资源配置、学术成果水平鉴定等权力回归该委员会。三是用绩效考评程序强化行政系统服务意识。学校在行政组织的考核和评估上着重听取院系所等学术机构的意见,据此作为行政人员的评价依据,并与即将执行的绩效工资挂钩。
  强化民主监督和信息公开,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学校不断加强民主建设,保障权力依法规范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或不作为。一是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学校财务预算、重大政策全部在党委常委会(或党委全委会)表决,特别重大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采取票决制。成立咨询委员会和法律顾问团,为集体决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加强教代会建设,二级教代会建制率达100%。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经教职工民主讨论、教代会审议表决。对于教职工提案,教代会实行追踪办理,回复率达100%。同时以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师生申诉制度。三是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学校不断丰富校务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公开各种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及学校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事项。
  以知法用法为重点,推进法治校园文化建设
  依法治校能否落到实处,除了有法可依,还必须有法必依。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学校成立了政策法规研究室,并建立了专业法务工作者和兼职法律宣讲员相结合的普法工作队伍,基本上做到了有五年规划,有年度计划。通过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基本保证了教职员工每年每人学习、培训二至三次,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校园法治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学校结合正在推行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绩效导向原则,坚持管办评分离,把依法办学工作作为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办学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推动依法治校在学院层面得以落实执行。(《光明日报》 2015-04-14 ,作者杨宗凯系华中师范大学校长)